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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0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启事

作者(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05-03-28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江苏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0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中国公民和2005届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

    二、申请条件

    1.公民身份条件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中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各种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要求

    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历无效;

    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历无效;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申请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专校教育类毕业生,已取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认定教师资格综合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视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

    4.担任教师工作所必须具备的身体条件

    教师身体条件主要是要求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等。“身体条件”的具体标准参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5.普通话水平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任教语文学科的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6.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

    我省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三、日程安排

    1.2004年11月24~28日,受理申请人的咨询与报名工作。

    2.2005年1~2月,组织教育学、心理学补修与考试,考试时间为2月26日。

    3.2005年3月底前完成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

    4.2005年3月24日至26日组织相关人员体检。

    5.2005年4月1~7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递送至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扬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及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

    6.5月底前,组织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

    7.6月底,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经认定符合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有关事项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2005届专科以上毕业生除外)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报名点报名。

    2.本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及扬州市境内普通高校2005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到扬州市报名点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提供由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及学业成绩证明)的原件,两张1寸免冠照片,并缴纳报名及材料工本费10元/人。

    4.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收费收据、一张1寸免冠照片到扬州市教育服务中心报名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考试费25元/门;教材费:幼教30.3元;小学19元;中学22元。需培训者,培训费为70元/门(20课时)。县(市、区)申请者统一于11月29~30日到扬州市教育服务中心缴费、领教材。

    5.需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的人员,市区统一到扬州市教育服务中心报名,县(市、区)到各指定报名点报名。测试费、证书费共55元。需培训者,培训费150元,教材费26元。

    6.师范类毕业人员凭报名收费收据、普通话合格证书,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凭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于2005年3月24~26日到各报名点领取体检通知。体检费男性约130元、女性约150元(以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五、我市及各县(市、区)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点及咨询电话:

地区       报名点            咨询电话

扬州市 扬州市教育服务中心   7780020(扬子江北路48号新华中学传达室北侧)7780030

广陵区 广陵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7365503

维扬区 维扬区文教局组织人事科 7893306

邗江区 邗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7862266

开发区 开发区城乡管理局       7962302

仪征市 仪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450308

江都市 江都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6533860

高邮市 高邮市教育局人事科     4613329

宝应县 宝应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8222683

    六、我市及各县(市、区)受理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点及咨询电话:

地区       报名点        咨询电话

扬州市 扬州市教育服务中心 7780020 (扬子江北路48号新华中学传达室北侧)7780030

邗江区 邗江教师进修学校 7982384

仪征市 仪征电大(进修) 3442795

江都市 江都教师进修学校 6548005

高邮市 高邮教师进修学校 4644741

宝应县 宝应电大(进修) 8259607

    七、扬州市教育局将通过扬州教育网(http://www.yzjy.com.cn)及时公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信息,请报名者及时关注

 

扬 州 市 教 育 局

                                                       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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