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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证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5-04-25

各有关人员:

我市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证的领取时间定为4月28日至30日,请需参加测试的人员,带好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前来我局人事科办理(也可由单位集中办理)。逾期不办理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特此通知。

 

 

                      高邮市教育局

                      200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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