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规定,市教育局于5月14--15日举行2005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一、测试内容
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
内容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内容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
内容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二、测试标准
申请人应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必备的教育科学基础理论,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学科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教学基本功和相关的教育素养,能从事本专业(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测试标准的具体内容见评价表(参见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
三、测试方法
(一)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封闭进行备课、说课和答辩。
1、说课: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90分钟内,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并在指定地点用普通话脱稿说课。说课者应向专业评议组提供教案备查。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说课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2、答辩(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还需要进行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测试。音乐主要测试弹唱和舞蹈,弹唱为现场指定儿童歌曲自弹自唱,舞蹈为现场指定听音乐自编自跳。美术主要为测试绘画,现场指定题目。
(二)说课、答辩(面试)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每位专业评议组成员独立为应试者打分,并填写评价表。测试结果填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说课、答辩(面试)时间为30分钟,其中说课不超过20分钟,答辩不少于10分钟。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于
五、注意事项
1、说课、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能力测试成绩则为不合格,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2、参加测试人员要按时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测试,逾期不到者,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3、认定机构提供测试教材(内容)、舞蹈磁带、录音机和钢琴或手风琴。
高邮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