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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2005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公示

作者(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05-06-15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江苏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05年面向社会认定下列同志分别具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05年615至620。公示的内容如有差错,请及时联系(联系地址:高邮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46833294926075)。若无异议,请准备好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张,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将于625左右在高邮教育教育信息网上通知,请予关注。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请点击:名单公示(共2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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