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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小学班主任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7-06-27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初中、市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扬教基[2007]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征集班主任优秀工作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探索班主任工作理论与实践,为各地班主任培训提供学习与借鉴的工作案例,提高班主任理论与业务水平。

二、征集内容

1、班主任班级管理典型案例;

2、班主任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典型案例;

3、班会课典型案例;

4、家长会典型案例;

5、家访典型案例;

6、班委会、团支部建设典型案例;

7、特殊学生(如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特殊家庭子女等)教育典型案例;

8、班主任工作制度建设;

9、班主任与科任老师的关系;

10、班主任工作规律的理论研究;

11、其他有关班主任工作的典型案例。

三、材料要求

1、内容要求:班主任工作案例要求理论新、事例新、办法新,既有较强的操作性,又有一定的理论高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工作案例标题、案例的基本情况、教育的理论依据、教育方法、教育效果等。

2、格式要求:来稿一律为A4纸打印稿(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文档。在征文首页左上方注明“班主任优秀工作案例”字样,每个案例事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具体要求为:文章题目,二号黑体;作者姓名、单位,小三号楷体;内容提要,四号楷体;一级标题,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四号楷体加粗;正文,四号仿宋体。

四、征集组织及有关说明

1、投稿方式为每乡镇(开发区)、市直学校择优选报3--5篇,报相关职能科室(中学报送中教科、小学报送小教科、职业学校报送职成科),投稿截止时间为200773 0日。

2、本次征集的案例,市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择优报送扬州市教育局,参加扬州市教育系统的评选。入选扬州市级优秀案例,汇编成《扬州市百篇中小学班主任优秀工作案例汇编》文集,供各地班主任培训学习借鉴。

3、对具有代表性的特别优秀案例,扬州市教育局将在班主任骨干培训班上介绍和推广。

                              

 

                         高 邮 市 教 育 局

OO七月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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