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初中,市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2007年暑假将至,现就学期结束前有关工作及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1、暑假起讫日期及工作安排: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从今年暑假开始,小学和初中统一于7月1日放假,9月1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于7月13日放假,9月1日正式开学。各乡镇、学校8月28日教师报到,学校布置工作。8月30日至31日两天办理学生报到注册手续。
2、精心组织好期末考试与分析工作。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复习;要加强考务管理,严格考风考纪,重点加强对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考试心理辅导。要认真组织好有关年级相关学科期末调研测试及成绩统计分析,确保学生成绩真实可靠,并及时向市教研室上报考试成绩。市教研室要及时进行质量分析,认真查找不足,研究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各学校也要利用考试结果进行分析、考核,改进教法,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二、加强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乡镇、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近期下发的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文件,在学期结束前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游泳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外出活动安全和防火防电安全等教育和遇险自我防范、自救自护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能力。放假前各学校都要印发《致家长公开信》,告知家长的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假期安全的管理与监护。学校与家庭联系情况要登记备案,逐人落实,避免因家庭管理疏漏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确保集体活动安全。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在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各项活动。集体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健全安全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并避开高温天气,确保集体活动零事故。
3、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各乡镇、学校在放假前,要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校内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各乡镇、学校暑期值班表于7月1日前报至市教育局办公室。
三、合理安排学生暑期生活
1、精心安排暑期学习。各乡镇、学校要指导学生利用假期梳理所学知识,自学下学期课程,扩大知识面。各年级都要布置适量作业,提出明确学习要求,使学生学有计划、学有目标、学有所得。学校图出馆、阅览室、微机室、语音室及其他文体活动场所要定期向学生开放,要充分利用扬州教育网“同步课程”教育资源,放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效应。各学校要科学安排好假期返校活动,及时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强化学习指导和安全教育。要精心组织提优补差工作,努力提高质量和效率,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暑期整班补课活动。
2、积极组织社会实践。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感恩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感恩社会,回报社会。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四、加强师德师能建设工作
1、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要利用暑期进一步深入推进师德师能建设双“百千万工程”,进一步扩大影响,造出声势。各乡镇、学校要积极培育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师表形象,同时要加强管理,严肃查处有偿家教等师德失范行为。各乡镇、学校要利用假期做好扬州市第二批名校长和第四批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坛新秀评选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新一轮骨干教师培养培训计划。
2、认真安排各类培训。要着力抓好国际合作培训、省级培训、市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用足培训名额,提高参培率和培训实效。要围绕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拟定切实可行的新课程师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教研人员和教师总结新课改实验推广以来的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促进新课改实验深入有效开展的措施、办法。要认真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后续培训工作,并严格组织实施,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要开展好扬州市千名班主任素养提升工程,认真组织班主任培训工作,各乡镇、学校要按要求组织相关班主任参加扬州市教育局举办的暑期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班,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五、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1、抓好基建项目建设。各乡镇、学校要利用暑期抓好以“四配套”为重点的合格学校建设工作,加快校园改造步伐,做好暑期维修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确保工程安全,以合格整洁的校舍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2、妥善做好开学准备。各乡镇、学校要督促教师利用暑期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并备好二周新课。各校要安排好教师课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课表,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师生开学需求。
3、切实落实收费政策。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关于中小学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的有关要求,规范秋季开学收费工作,做到收费项目公开、收费依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要通过公示,让学生及家长明确收费政策,了解收费内容,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要切实做好新学期助学工作,不让学生因贫失学。
高邮市教育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