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安全检查和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初中、各市属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学期中小学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扬教办(2007)47号文件精神,为了让全市教育系统广大职工师生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国庆节日,现就新学期中小学安全大检查工作和节日期间学校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把新学期安全检查工作和确保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大局,严格工作责任制,努力消除各种不稳定因,切实做好新学期安全检查工作和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在放假前,普遍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教育师生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强化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遭遇突发事故时的逃生自救能力,教育师生自觉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
二、切实加强监管,落实防范措施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查摸底的重点是:中小学校200米范围内存在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及音像书刊点;中小学校周边不洁饮食摊点和其他各类违规摊点;开学后可能出现的学校门口交通不畅通问题;违规“小饭桌”,“小食堂”问题:“黑校车”、“黑出租”非法揽客及其他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文化环境的问题。检查教学、生活等重要设施和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及时消除消防、建筑、饮食和交通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严防发生死亡、群伤等重大恶性事故。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强化防盗工作,尤其是机房等贵重校产的管理。对学生集中活动的文化娱乐场所以及其它容易发生火灾的等安全事故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危险源要加强监控,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实行“十一”期间值班制度
各校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放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学校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有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对国庆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各学校在近期内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条、逐个登记,认真填报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情况检查表(附: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情况检查表),并于十月十日前将检查表报教育局法制科。在此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和措施。
2、检查表可电子邮件报邮箱地址:gyjn@pub.yz.jsinfo.net
高邮市教育局法制科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