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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师德教育、强化师德考核的通知

作者(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07-10-15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初中、市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不断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着力提高全市教师职业道德整体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能战斗、有活力的教师队伍,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师德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决定自今年10-12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加强师德教育、强化师德考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参与扬州市教育局部署开展的“万名教师学楷模,争当师德先进”主题教育活动。

按照扬州市教育局学习教育活动总体安排,以“当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为重点,以大力宣传师德典型为载体,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广大教师崇尚师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争当师德先进,争做师德典范。

1、组织观看师德典型先进事迹专题片。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强化宣传,今年扬州市教育局对扬州市范围内部分师德杰出典型的优秀事迹进行了深度挖掘,对7名优秀教师和1个优秀教师群体的典型事迹拍摄制成了专题片,教师节前后,省教育电视台、扬州电视台、扬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为便于各单位组织教师集中观看,扬州市教育局将上述专题片刻录制成了光盘,各单位在领取光盘后,要安排专门时间,组织教师集中观看,同时,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教师座谈会、讨论会、征文、演讲等活动的开展,使教师在交流体会中提高认识,增强教育实效,努力在教师中形成比、学、赶、帮,争当人民满意教师的良好氛围。专题片光盘由各单位派专人于10月25日前到局人事科领取。

2、积极响应“学楷模、立师德、正师风”倡议。今年9月10日,扬州市教育系统青年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向全市广大教师发出了倡议,号召广大教师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上对教师提出的“四点希望”为努力方向,学楷模,立师德,正师风,做受学生爱戴、被社会尊重、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引导教师积极响应“学楷模、立师德、正师风”倡议,争做师德高尚教师。

3、参加“师德大家谈征文活动。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工作要求,扬州教育信息网中“扬州教育博客”开设了“师德大家谈”专栏,面向全市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师德征文活动。各单位要在开展师德教育各项活动的同时,鼓励教师撰写心得体会,以博客形式积极参加本项征文活动,原则上每个单位至少上报一份材料参加“师德大家谈”征文活动。参加“师德大家谈”征文,在扬州教育博客(blog.yzjy.com.cn)上注册,文章标题前加[师德建设大家谈],并将文章地址发送给教育博客管理员,信箱:yzjy@yzjy.com.cn.

二、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

为加强师德建设,市教育局于2004年3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高邮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实施三年来,多数单位能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师德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教师职评、晋级、评优等挂钩,促进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但亦有少数单位存在师德年度考核流于形式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现象,极少数部位师德失范行为时有发生。为促进师德年度考核工作正常有效开展,有关要求重申及补充如下:

1、明确师德考核内容。《考核办法》中明确提出我市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以1997年8月7日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日常工作中做到“十不准”。各单位要对照师德考核内容,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发放学习资料、利用橱窗、板报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让全体教师重温《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扬州市师德“八不准”、高邮市师德“十不准”基本内容,切实做到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自己的言行。

2、严格师德考核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中规定的考核程序(《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在高邮教育信息网*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栏目中查询)进行,按学期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组织好相关考核工作及同事、学生测评,最后由两个学期教师的师德考核得分汇总得出每个教师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

3、重视考核结果使用。每学年度末各单位要将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和“不合格”人员名单与中小学教师学年度考核表一并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要高度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教师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要将师德考核结果与积分推荐教师职务晋升有机结合,今后报送高、中级教师职务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近二年度教师师德年度考核结果。市教育局将不定期深入基层单位,抽查师德年度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其作为单位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加强对师德教育与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师德教育与考核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考核与监督,把师德建设纳入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从而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将本次师德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于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局人事科。

 

 

                           高邮市教育局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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