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初中、市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今年5月8日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与提升工作的通知》(邮教发[2007]49号)。根据文件要求,各单位已填报了《高邮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情况登记表》。为了及时了解各单位每年教师学历变化情况,督促各单位做好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文件中还要求各单位每年年底报一份年度教师学历变动情况书面材料。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认真填写好《2007年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变化登记表》于11月30日报局人事科。
高邮市教育局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点击下载)《2007年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变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