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启事,原定5月5日至5月9日申请人提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现因5月5日扬州市召开教师资格认定会议,改为5月6日至5月9日申请人提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有关填写要求以及提交时所带材料,仍按4月7日网上公发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填表须知》(参见高邮教育信息网∙人事管理∙资格认定栏目)执行。
特此通知。
高邮市教育局
二00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