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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邮市教育系统2008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来源):邮教法[2008]56号    发布时间:2008-05-14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初级中学、市直(民办)学校:

为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部署,根据全国、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高邮市教育系统2008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高邮市教育局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高邮市教育系统2008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教育系统安全状况持续稳定,根据高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高邮市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邮安委[20084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基础,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为实现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范围及内容

  此次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各中、小学(幼儿园)。

  排查治理要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进行检查。具体包括:

  1.对各级各类学校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对中小学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对各级各类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对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附近的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进行环境评估,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醒政府有关部门对有毒有害和危险品工厂企业该停产的停产,该停业的停业。

  5.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受灾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是否有完备的D级危房档案(数据库),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塌方、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由于雪灾、凝冻原因新增的危房,是否建立了档案并作出相应处理。

  6.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地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7.对中小学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中小学校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8.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要检查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以及危房、实验室、配电房、礼堂、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要配合公安机关对枪支和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

  9.对各级各类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村中小学以及受灾地区学校的防范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建立相应预案。

  三、排查治理工作

  2008年,教育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4月底前):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5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阶段(1012月):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做好防范工作。

  四、排查治理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订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市教育局组织专项督查组,根据各阶段工作安排,开展阶段性督查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2.突出重点,加强宣传。加强舆论宣传,全员参与。充分利用板报、橱窗、校园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氛围。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展交通、消防、自护等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增强教育干部、师生员工对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充分依靠广大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标本兼治,形成机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报送工作(附件一报表各单位于520日前补报,以后各季度正常报送),及时掌握和报送安全隐患情况,全面落实安全治本之策,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附件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附件二: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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