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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公示

作者(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08-05-23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江苏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下列114名同志分别具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523529。公示的内容如有差错,请及时联系(联系地址:高邮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8468332913013736138)。如无异议,请准备好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三张(申请表两张,证书一张;提交申请材料时已备齐的除外),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将于6月下旬在高邮教育教育信息网上通知,请予关注。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名单公示(共1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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