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
省级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初中、各市属农村小学:
根据扬州市教育局通知精神,现就我市组织推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参加省级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培训是我省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工程的重要内容。2008—2010年,省教育厅将分三个阶段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英语教师实施免费培训。初中教师按年级实施分年度培训,小学教师按低、中、高三个年级段实施分年度培训。通过三年培训,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人均轮训1次,以全面提升我省农村英语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二、培训对象和培训人数
县城以下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今年,初中以初一任课教师为主,小学以三年级任课教师为主。近两年参加过同类省级培训的一般不再选派。扬州教育局分配我市培训名额初中100名、小学40名,各单位培训人数见《高邮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省级培训安排表》(见附件1)。
三、培训机构、时间、内容和课时安排
培训机构:
初中英语教师培训由扬州大学承办,小学英语教师培训由扬州教育学院承办。
培训时间:
初中 第一期
小学 第一期
各单位参训人员培训时间见《高邮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省级培训安排表》(见附件1)。
培训内容和课时:本次培训采取全省统一培训大纲和培训讲义的形式进行,每期56学时。培训大纲、讲义另行印发。本次培训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四、培训经费
为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此次培训经费(包括培训费、教材费、食宿费等)全部由省教育厅承担,各培训机构不再向参训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五、培训要求
1.请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初中、市属农村小学分类别分批次填写《培训报名名册》(见附件2),于
2.《学员报到通知书》(见附件3)请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初中、市属农村小学下载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转发给学员本人,作为参训凭证于报到时交相关培训机构。
3.请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通知和督促培训对象按时报到和参加培训,并要求他们集中精力学习,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市局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高邮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省级培训安排表》
附件2:《培训报名名册》
附件3:《学员报到通知书》
高邮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