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幼儿园产权情况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中心初中,各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填报农村幼儿园产权情况的通知》(苏教办合〔2008〕3号)要求,决定开展我市各幼儿园产权情况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填报事宜通知如下。
1.上报时间: 6月19日上午。
2.上报方式:《江苏省农村幼儿园产权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和《江苏省农村幼儿园产权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纸质文本原件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送至市局小教科; 其中《汇总表》须做成excel电子表格文件用U盘报送至市局小教科,报送的电子版相关信息与纸质报送信息必须完全一致。
3.上报要求:请各乡镇落实各类幼儿园(含挂靠班)逐项、如实填写《登记表》相关内容,纸质文本应加盖幼儿园公章。各乡镇中心初中要认真审核《登记表》,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填报《汇总表》。凡弄虚作假填报将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高邮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