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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06-18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初中,市直(民办)学校:

  根据扬州市文明办、扬州市教育局有关部署,现将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教电[20082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本地本校实际,通过策划组织团日活动、队会、班会等活动,组织开展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和发表感言评论工作。

  特此通知。

 

 

          高邮市教育局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关于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

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教育厅(教委)、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教育局、团委:

  按照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0815号)的安排,616日,中央和地方主要报纸、网站将刊登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的事迹和照片。为切实做好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工作,现将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票时间为616日至621日,采用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两种方式。61519:00,央视网将开通投票页面。中小学生可直接登录央视网(www.cctv.com),或点击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中青网、中青在线、光明网、中国广播网和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腾讯网、悠视网等网站的相关链接,进入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公众投票页面参加投票。同时,每位候选人设有唯一的数字编号,手机用户可将候选人对应的编号,用短信的形式发送至公益短信专用服务号码10666116(此号码不另收信息费)进行投票。对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感言评论,中小学生可登陆各网站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栏目留言,手机用户可编写感言内容发送至公益短信专用服务号码10666116.

  二、各地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参与评选投票的工作,广泛发动学生按照上述投票方式,登录相关网站或利用手机短信进行投票,发表感言评论。要利用板报、橱窗、广播站、电视台和校园网等宣传阵地,转发和转播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事迹。利用召开主题班团队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畅谈学习的收获体会。6月底,组织学生收看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特别节目。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少先队要把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投票,作为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有利契机,作为加强学校德育的具体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切实抓好落实。通过组织评选表彰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激励灾区少年儿童在灾难中磨砺意志、在危难中坚韧成长,自强自立,不屈不挠,努力学习,不断增长本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教育全国广大青少年学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德,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意志品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的浓厚氛围。

  请各地及时将工作情况报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组、教育部德育办和共青团中央少年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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